通知:公开遴选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受资助机构

更新时间:2024-10-04 00:22:10   浏览:738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了有效解决社会青训机构教练员待遇低、流动性大、水平不足等问题,推动足球后备人才培训水平,根据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和《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的要求,我会将于2024年9月开始实施“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”公益项目(以下简称本项目)。该项目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一批合格的社会青训机构,通过资助机构聘请高水平教练、统筹资源提升教练员水平、加强U12和U13年龄段队伍建设,鼓励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等方式,增强青训机构的能力建设,为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。现就项目申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资格和条件:

社会青训机构指的是由社会力量创办、专门提供青少年足球培训服务的组织。各级体校、学校、足球学校和职业俱乐部等开展足球青训的机构,暂不纳入本次选拔资助范围。

1. 截止通知发布之日,已在各地民政部门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体育事业类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;

2. 在注册地开展青少年足球训练,并在注册地的足球协会注册,申请表需附有注册地足球协会公章;

3. 遵守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原则,财务制度健全,有独立的银行账户,并具备对资助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专款专用财务管理的能力;

4. 至少聘用一名持有中国足协教练员管理系统注册的A级或B级证书教练员担任队伍(U12或U13)的主教练,同时至少聘用三名持有中国足协C级及以上证书(包括守门员教练)的全职教练员进行青少年足球训练;

5. 自有或租赁至少一个11人制足球场地作为固定训练场地;

6. 截止通知发布之日,至少建立一个U12年龄段队伍(男、女队不限),每个队伍至少拥有24名队员。

二、项目优先资助条件:

三、资助方向:

在2024年,我会对每个受资助的社会青训机构提供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,项目执行周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资助金额将根据受资助机构提交的实施方案和合理的预算,以及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后确定。资金只能用于下列四个方面的实施周期内:

1. 受资助机构参赛队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2. 训练经费使用范围:

1. 适用的比赛类型

2. 经费使用范围:队伍参赛所需的国际、城际交通费和食宿费。

四、项目申报:

五、项目评审和资助协议签署:

六、联系方式:

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

联系电话:

电子邮箱:qingshao@zqjjh.org.cn

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

2024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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